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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許廷廷
  一名年近六十歲的無業男子,妻子患有重病,家庭較為拮据,卻在外面同時與3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其中一名女子發現後,火冒三丈要求賠償,為維持情人關係,男子拿著女兒給的看病錢為情人買了一輛車。誰知,情人拿到車後便決意分手。
  日前,年近六十歲的田某來到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稱自己被40歲的朋友李某欺騙,將5萬元借給李某後她遲遲不肯歸還。然而,在法官審理此案之後卻發現田某與李某的關係並非錶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的借貸關係。
  原來,李某是外鄉來昆山打工人員,她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離婚後子女歸前夫撫養,自己一個人在昆山無依無靠。一次偶然的機會,通過同事介紹結識了年近六十的田某,田某對李某特別有好感。
  一開始,李某認為田某不務正業且有家室就斷然拒絕了他,但禁不住田某對自己格外貼心照顧,經常請她出來吃飯,還經常給她零花錢,漸漸便甘心成了田某的“情人”。
  然而,有一次李某翻看田某手機時無意間發現田某的秘密:田某同時與其他兩名女子保持密切通話,再三追問後田某承認了自己有多名情人的事實。
  知道實情的李某火冒三丈,要求田某作出感情補償,田某為維持情人關係,萬般無奈下只得用女兒的銀行卡為李某購買了一輛價值5萬元的汽車。令田某沒想到的是,李某在得到車後再也不接自己的電話,決意分手。
  田某認為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十分不爽,苦於不能公開二人關係,於是他謊稱自己的錢是借給李某的,將昔日情人告上法庭索還“借款”並將銀行卡支付憑證等證據當庭提交。
  庭審中,李某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作為答辯意見向法官說明,田某也承認上述事實。法官依法查明田某確實沒有固定經濟來源,而且田某妻子患有重病,醫療開銷巨大,家庭較為困難,其生活開銷完全依靠其獨生女兒,而其女兒收入也很一般。田某女兒交給他的銀行卡本來是為了方便給母親看病用的,不料卻被田某拿來供養了“情人”。
  法官在瞭解上述情況後依法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耐心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後做通雙方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由李某返還田某30000元,案件就此了結。
  法官提醒:在本案中,田某為李某所花錢款系女兒為其母親積攢的治病款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且田某在婚外與李某保持戀人關係,這種戀愛關係本身就屬於不正當關係,有違社會公序良俗原則,從道德上來講李某應該返還該部分錢款。因本案當事人對對方情況比較清楚,在法官耐心細緻地講明事情利害、也釋名田某的妻子對該部分錢款的共有權,經法官調解,雙方一致同意由李某返還田某30000元,雙方自此互不來往。  (原標題:六十歲男子擁有3名情人 一名情人發現後分手遭索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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